彰化法院 114壬54517二

彰化縣竹塘鄉永基段6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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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2.9
保證金:
24.6
總坪數:
453.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53.8 坪
總現值:
180 萬
拍後增值:
57.1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永基段 604地號,面積 1,500 m2,持分 1/1,122.9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12/23,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1/27,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6/3/17,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30.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6/3/23~2026/6/22,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30.7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6/5/13,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標的現況為種植農作物(水稻),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未陳報由何人 占有使用。地上物占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 問題,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未接臨道路,出入須經過鄰地。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5.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屬農業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請一併提出:1.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2.村里長出具 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3.現耕農地照片。
6.
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 院,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7.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 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8.
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 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永基段 604地號
1,500 m2 × (1/1) × 1,200 元 - 122.9 萬元
= 5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3
1拍 不點交
104.4 坪 / 72 萬
2026/6/23
1拍 點交
151.3 坪 / 1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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