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327一

雲林縣莿桐鄉埔南段44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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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9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32.1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32.1 坪
總現值:
24.4 萬
拍後增值:
-33.5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埔南段 449地號,面積 1,275.1 m2,持分 1/12,57.9 萬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畫內農業區,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莿桐鄉埔南段449地號土地目前種植農作物,農作物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如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應由買受人自行協議,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他項權利:無。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耕地承租人,須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8.
9.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埔南段 449地號
1,275.1 m2 × (1/12) × 2,300 元 - 57.9 萬元
= -3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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