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德33049

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舊店路9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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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81.6
保證金:
56.4
總坪數:
17.6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33.5 坪
公告建坪:
17.6 坪
總現值:
46.5 萬
拍後增值:
-13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7.6 坪
其他內容:
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崁頂鄉 頂忠段 615地號,面積 161.6 m2,持分 1/2,134.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崁頂鄉 頂忠段 625地號,面積 60 m2,持分 1/2,51.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舊店路9號,建號 暫348,持分 1/2,96 萬
一層:58.09二層:58.09合計:116.18 (二層樓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6,總底價 440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6/1/27,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0.4萬,坪單價 2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本件拍賣之615地號土地上有本件拍賣建物坐落、625地號土地現部分係空地、部分係道路。 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居住使用。 2.本件均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本件拍賣建物占用鄰地即同段616地號土地面積6.62平方公尺,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 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 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均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本件拍賣,有優先承買權者,其優先承買之次序 如下:
4.
暫編348建號建物之共有人;
5.
615地號、62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若其中之優 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須就 全部標的(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 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 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崁頂鄉 頂忠段 615地號
161.6 m2 × (1/2) × 4,200 元 - 134.4 萬元
= -100.5萬元
2.
屏東縣 崁頂鄉 頂忠段 625地號
60 m2 × (1/2) × 4,200 元 - 51.2 萬元
= -3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1拍 不點交
21.8 坪 / 20 萬
2026/2/24
3拍 不點交
2.4 坪 / 8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5 坪 / 8.4 萬
2026/2/11
特拍 點交
6.9 坪 / 19.6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9.7 坪 / 27.6 萬
2026/2/11
特拍 點交
13.7 坪 / 38.4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12.5 坪 / 35.4 萬
2026/2/5
特拍 不點交
49.7 坪 / 31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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