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建物(債權人指封為面對建物右邊那棟,與相鄰建物相同門牌號)坐落於拍賣土 地上,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家屬居住使用,土地上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也不點交。
3.
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賣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7.
本件拍賣標的暫28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 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土地上復有地上權設定,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如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 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9.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 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