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114.3.26執行筆錄所載,現有人占有使用中, 惟姓名、使用權源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208地號為209地號及40建號之聯外道路,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另據鄰人稱因建物似有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 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 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 「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 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