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1451甲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下坑小段1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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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7 ~ 2026/06/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9
保證金:
10
總坪數:
352.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52.1 坪
總現值:
39.6 萬
拍後增值:
-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徐亦樑 Luke
💎徐亦樑 Luke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下坑小段 12地號,面積 2,328 m2,持分 1/2,49.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4,總底價 69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2/11,總底價 58.7萬,保證金 11.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3/11,總底價 49.9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7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12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高分蔣厝 31,B9932 GA
3.
北方約50米,部分土地為雜草、雜木林,部分臨路」等 語。
4.
依據民國114年8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 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地區未來發展潛力劣」等語。
5.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 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 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 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 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執行標的按甲標、乙標順序依序開標,倘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全部之執行費用、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相關稅費及本件(含併案、參 分)債權額全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本院亦將職權撤銷 拍定,返還原繳價金予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詳加注意。
7.
本件執行標的屬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 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8.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 獨所有。
9.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 為單獨所有。
10.
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 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數。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執行標的屬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 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取 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得承受耕地之私法人應買時應提出許可之證明文 件。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下坑小段 12地號
2,328 m2 × (1/2) × 340 元 - 49.9 萬元
= -1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2拍 不點交
150.6 坪 / 20.4 萬
2026/4/14
2拍 不點交
312.8 坪 / 34.1 萬
2026/4/14
2拍 不點交
1,305.9 坪 / 331.5 萬
2026/3/31
2拍 不點交
510.8 坪 / 59.5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40.3 坪 / 16.7 萬
2026/4/15
3拍 不點交
497.3 坪 / 86.7 萬
2026/4/14
特拍 點交
34.9 坪 / 116.3 萬
2026/4/7
特拍 不點交
141.3 坪 / 1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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