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30511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102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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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 2026/07/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53.6
保證金:
190.8
總坪數:
4,949.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4,949.7 坪
總現值:
507.2 萬
拍後增值:
-44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 1025地號,面積 3,240 m2,持分 1/2,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 1026地號,面積 29,485 m2,持分 1/2,857.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0,總底價 1,490萬,保證金 29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6/3/3,總底價 1,192萬,保證金 238.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3/31,總底價 953.6萬,保證金 190.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民國114年11月1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025地號土地為雜竹 林,1026地號土地有部分溫室、部分鐵皮建物、部分產業道路、部分露營區, 其餘為雜竹林。
2.
依鑑價報告所載,1025地號土地經營民宿、部分種植竹子、杉木,1026地 號土地經營營地,另有坐落建物、鐵皮屋、溫室及杉木、竹子。
3.
上開土地上之溫室、建物等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 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9,536,000元。
6.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 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有優 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1.
本件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應將原 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 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 1025地號
3,240 m2 × (1/2) × 310 元 - 96 萬元
= -45.8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 1026地號
29,485 m2 × (1/2) × 310 元 - 857.6 萬元
= -40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 2026/8/11
應買 不點交
553.6 坪 / 51.2 萬
2026/5/12 ~ 2026/8/11
應買 點交
56 坪 / 3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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