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建物坐落於本件土地上,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7.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 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六、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標示,562地號係國宅用地,91建號係國民住宅,其所有權移 轉、貸款餘額及註記塗銷之處理方式,應依內政部104年2月13日內授營宅字第1040801619號函 辦理,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建物,其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9.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 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