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辛62964

屏東縣枋山鄉新楓港段32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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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2 ~ 2026/06/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9
保證金:
7
總坪數:
12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總現值:
27 萬
拍後增值:
-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枋山鄉 新楓港段 328地號,面積 238.1 m2,持分 1/6,34.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5,總底價 54.5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2拍,2026/2/5,總底價 43.6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3拍,2026/3/5,總底價 34.9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上有第三人建物坐落,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 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前開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5.
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標示,328地號係國宅用地,且「未會同申請, 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前不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枋山鄉 新楓港段 328地號
238.1 m2 × (1/6) × 6,800 元 - 34.9 萬元
= -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3
3拍 不點交
39.4 坪 / 77.9 萬
2026/4/22
特拍 不點交
30.1 坪 / 7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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