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法院 113甲5870

金門縣烈嶼鄉西方段246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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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 2026/06/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3.5
保證金:
34.7
總坪數:
165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165 坪
總現值:
159 萬
拍後增值:
-1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7)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718地號,面積 325 m2,持分 1/6,22.7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632地號,面積 480.5 m2,持分 1/6,33.5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597地號,面積 488.5 m2,持分 1/6,34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305地號,面積 300 m2,持分 1/6,5.1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97地號,面積 747 m2,持分 1/6,12.8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59地號,面積 441 m2,持分 1/6,30.8 萬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46地號,面積 491 m2,持分 1/6,34.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14,總底價 271.1萬,保證金 54.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216.9萬,保證金 43.4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6/3/4,總底價 126.7萬,保證金 25.3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
2.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情 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吳3-3號左後方約31公尺處,可進入、未臨路、休耕 中;有水井一口,據金門縣政府114年12月16日函復,無人申請水權登記。
3.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情 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方16-1號右後方約75公尺處,不可進入、未臨路。
4.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情 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方16-1號右後方約35公尺處,可進入、未臨路、未種 植、雜草林木;上有堆置雜物。
5.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 情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方1-8號左後方約96尺處,可進入、未臨路、 有樹木。據現場第三人林○○陳稱,土地由其種植高粱、小麥,有申報契作,土地 為無償使用,未簽訂租賃契約,未給付租金(前開陳報人林○○之陳述,本處無權 作實體認定,故請投標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證)。
6.
據農業試驗所114年7月23函復,本件土地有林○○申請契作,有得債務人董巽金同 意使用(註:未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註記:契作人林○○與現場查封時現場第三人林○○,無法確知是否為同一人
7.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 情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方90號左後方約153尺處,可進入、未臨路、 有種植農作物。據現場第三人林○○陳稱,土地由其種植高粱、小麥,有申報契 作,土地為無償使用,未簽訂租賃契約,未給付租金(前開陳報人林○○之陳述, 本處無權作實體認定,故請投標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證)。
8.
據農業試驗所114年7月23函復,本件土地有林○○申請契作,有得債務人董巽金同 意使用(註:未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註記:契作人林○○與現場查封時現場第三人林○○,無法確知是否為同一人
9.
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3年11月25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 情形:位於門牌號碼金門縣烈嶼鄉西方90號左後方約157尺處,可進入、臨農水 路、有種植農作物。據現場第三人林○○陳稱,土地由其種植高粱、小麥,有申報 契作,土地為無償使用,未簽訂租賃契約,未給付租金(前開陳報人林○○之陳 述,本處無權作實體認定,故請投標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證)。
10.
據農業試驗所114年7月23函復,本件土地有林○○申請契作,有得債務人董巽金同 意使用(註:未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註記:契作人林○○與現場查封時現場第三人林○○,無法確知是否為同一人
土地增值 (7)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718地號
325 m2 × (1/6) × 5,300 元 - 22.7 萬元
= 6.1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632地號
480.5 m2 × (1/6) × 5,300 元 - 33.5 萬元
= 8.9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劃測段 597地號
488.5 m2 × (1/6) × 5,300 元 - 34 萬元
= 9.1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305地號
300 m2 × (1/6) × 1,293 元 - 5.1 萬元
= 1.3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97地號
747 m2 × (1/6) × 1,200 元 - 12.8 萬元
= 2.1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59地號
441 m2 × (1/6) × 1,500 元 - 30.8 萬元
= -19.8萬元
1.
金門縣 烈嶼鄉 西方段 246地號
491 m2 × (1/6) × 1,500 元 - 34.6 萬元
= -2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5
特拍 點交
57.5 坪 / 8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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