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二175

桃園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266巷3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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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75
保證金:
35
總坪數:
12.4
坪單價:
14.2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公告建坪:
12.4 坪
總現值:
14.7 萬
拍後增值:
-9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2.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福厚段 1031地號,面積 55.3 m2,持分 1/4,108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桃園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266巷34號,建號 259,持分 1/4,46.3 萬
一層:36.54 二層:46.67 騎樓:10.13 合計:93.34 (2層樓加強磚造、住家用)
2.
桃園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266巷34號,建號 458,持分 1/4,20.7 萬
一層:7.79 二層:7.79 三層:54.45 合計:70.03 (2層樓加強磚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10)
2.
據查封筆錄所載,1樓、2樓及頂樓均有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口。1樓客廳有桌椅、腳踏車;2樓有3個房間,均上鎖;3樓加蓋鐵皮,晾有衣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由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7.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六、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標的458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0.
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13.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4.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福厚段 1031地號
55.3 m2 × (1/4) × 10,600 元 - 108 萬元
= -9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2
1拍 不點交
2.4 坪 / 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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