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助誠1831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段鹿東小段12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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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3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7
保證金:
27.4
總坪數:
210.5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10.5 坪
總現值:
101.1 萬
拍後增值:
-3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嘉義縣 鹿草鄉 鹿草段鹿東小段 1237地號,面積 2,817 m2,持分 1/8,74.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嘉義縣 鹿草鄉 鹿草段鹿草小段 590地號,面積 2,749 m2,持分 1/8,62.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590地號現種植作物。
3.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8.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應 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係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 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時,應自行負責。
9.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 現耕所有權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10.
土地上如有作物,未併附拍賣。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3.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2)
1.
嘉義縣 鹿草鄉 鹿草段鹿東小段 1237地號
2,817 m2 × (1/8) × 1,700 元 - 74.6 萬元
= -14.7萬元
2.
嘉義縣 鹿草鄉 鹿草段鹿草小段 590地號
2,749 m2 × (1/8) × 1,200 元 - 62.4 萬元
= -2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5
2拍 不點交
10 坪 / 2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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