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59027二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段2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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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5
保證金:
4.5
總坪數:
1,097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097 坪
總現值:
37.6 萬
拍後增值:
1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28地號,面積 2,390 m2,持分 1/2,7.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8-1地號,面積 16,257 m2,持分 1/12,7.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3.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731地號,面積 3,230 m2,持分 1/3,7.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拍賣標的
2.
98-
3.
731地號現均為雜草林木叢生,且依照航照圖顯 示,皆無路可通。
4.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請應 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其中28地號為「山坡地保 育區、農牧用地」;另98-
9.
731地號均係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土地其中28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 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 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 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 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 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 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 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28地號
2,390 m2 × (1/2) × 110 元 - 7.7 萬元
= 5.4萬元
2.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8-1地號
16,257 m2 × (1/12) × 93 元 - 7.7 萬元
= 4.9萬元
3.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731地號
3,230 m2 × (1/3) × 110 元 - 7.1 萬元
= 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3
3拍 不點交
1,318.9 坪 / 23.1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1,014 坪 / 22.4 萬
2026/1/20
3拍 不點交
2,415.9 坪 / 4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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