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19888

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段76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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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 2026/08/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171.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71.3 坪
總現值:
62.3 萬
拍後增值:
-3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760地號,面積 6,039 m2,持分 9/96,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3/5,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6/4/9,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6/5/7,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於114年9月2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760地號上有數動建ˋ 物、部分空地、部分休耕之高架草莓園、部分雜草雜林、道路,惟仍應以實測 為準。據在場人范先生(共有人之
2.
稱:土地有分管約定,草莓園為其所有。
3.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8.
優先承買權:
9.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0.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760地號
6,039 m2 × (9/96) × 1,100 元 - 96 萬元
= -3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2拍 不點交
22.4 坪 / 54.4 萬
2026/6/17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41.1 萬
2026/7/9
3拍 點交
4,568.7 坪 / 803.2 萬
2026/6/30 ~ 2026/9/29
應買 不點交
336.1 坪 / 28.8 萬
2026/6/30 ~ 2026/9/29
應買 點交
2,835.9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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