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玄77380

桃園市復興區新光段106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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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8
保證金:
8
總坪數:
786.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786.5 坪
總現值:
57.2 萬
拍後增值:
1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新光段 1061地號,面積 2,600 m2,持分 1/1,39.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2/26,總底價 69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3/26,總底價 55.2萬,保證金 11.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5/7,總底價 44.2萬,保證金 8.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6/5/15~2026/8/14,總底價 44.2萬,保證金 8.9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6/5/29,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雜木林,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原住民身分為限,投標時應檢具 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賣,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 撤銷其拍定。
4.
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 定,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 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 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 拍定。六、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重劃,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重劃 結果為準。如重測、重劃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 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 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新光段 1061地號
2,600 m2 × (1/1) × 220 元 - 39.8 萬元
= 1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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