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平272一

澎湖縣馬公市安宅段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得標 7萬
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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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8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萬
保證金:
1.4萬
總坪數:
8.6坪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總現值:
5.1 萬
拍後增值:
-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9地號,面積 418 m2,持分 1/32,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14地號,面積 495 m2,持分 1/32,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3,總底價 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8萬/坪,停拍
停拍,2026/3/2,停拍
法院筆錄 (1)
1.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 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 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 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4.本件拍賣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 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 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 文件附於投標書。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 先承買。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9地號
418 m2 × (1/32) × 1,800 元 - 3 萬元
= -0.6萬元
2.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14地號
495 m2 × (1/32) × 1,800 元 - 4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3拍 點交
22.3 坪 / 7 萬
2026/10/6
特拍 不點交
78.3 坪 / 35.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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