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722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為雜木雜竹 林;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未面臨道路,西南側鄰近東埔蚋溪,又標的西 北側大部分區域位於公告之地質敏感區內,其地質敏感區種類為山崩與地 滑地質敏感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 有人使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份,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 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5.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