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279─2地號土地無抵押權設定,其餘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279─2地號於民國89年8月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79─2地號無地上建物,現為馬場用地。嗣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就268─
8.
278─2地號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2筆土地現為樹林,無聯外可供車輛通行之道路,無法到達。又據鑑價報告所載,3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國土保安用地,現況均為雜木林地,多為生長銀合歡與竹林等雜草雜樹;268─
9.
278─2地號目前尚可經由西側土石農路通行,279─2地號則未有臨路。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