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21925

臺南市楠西區龜丹段203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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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4.8
總坪數:
708.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08.6 坪
總現值:
145.2 萬
拍後增值:
-7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龜丹段 203地號,面積 4,685 m2,持分 1/2,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3,總底價 350萬,保證金 70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3/24,總底價 280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位置,現場種植芒果樹及芭樂樹。 另據鑑價報告指出,現場種植作物,部分巷道。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 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龜丹段 203地號
4,685 m2 × (1/2) × 620 元 - 224 萬元
= -7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2拍 不點交
560.5 坪 / 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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