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110244

臺南市官田區神農段1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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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
保證金:
28
總坪數:
35.7
坪單價:
3.9萬/坪
持分地坪:
35.7 坪
總現值:
49.5 萬
拍後增值:
-9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官田區 神農段 163地號,面積 180.3 m2,持分 1/3,115 萬
2.
臺南市 官田區 新官田段 1579地號,面積 232.1 m2,持分 1/4,25 萬
法院筆錄 (4)
2.
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二筆土地均為道路。另據 本案估價報告書記載,編號1土地現況有芭樂樹、巷道等,編號2土地為道路。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應就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 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官田區 神農段 163地號
180.3 m2 × (1/3) × 6,400 元 - 115 萬元
= -76.5萬元
2.
臺南市 官田區 新官田段 1579地號
232.1 m2 × (1/4) × 1,900 元 - 25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4
2拍 點交
18.2 坪 / 103.5 萬
2026/4/14
2拍 不點交
17.6 坪 / 2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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