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讓26128甲

苗栗縣獅潭鄉獅潭段大東勢小段4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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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1
總坪數:
48.7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8.7 坪
總現值:
3.9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大東勢小段 43地號,面積 660 m2,持分 1/10,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大東勢小段 44地號,面積 950 m2,持分 1/10,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114年10月7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
3.
44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
4.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5.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9.
本件拍賣之
10.
44地號土地:
11.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 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2.
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 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 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 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大東勢小段 43地號
660 m2 × (1/10) × 240 元 - 2 萬元
= -0.4萬元
2.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大東勢小段 44地號
950 m2 × (1/10) × 240 元 - 2.8 萬元
= -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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