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 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如相關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應於核發移轉權 利移轉證書前提出權利證明供本院審查。
5.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 賣,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 之順序。
6.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應 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7.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