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土地兩宗相鄰,且共同設定擔保,故合併拍賣。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之土地126-1地號現況為空地,是否有地上物占用(鐵皮圍牆)需鑑界。127 地號現況為道路,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據債權人查報,拍賣之土地126-1地號 由債務人自行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其所述 屬實,拍定後除地上物占用部分外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 院得不點交。127地號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且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故土地 拍定後不點交。
7.
127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 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 買受。六、倘127地號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126-1地號土地依空照圖所示可能 為袋地,相關通行權爭議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請應 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