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文59724丁

新竹縣北埔鄉溝背段434-6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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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
保證金:
15.2
總坪數:
71.7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71.7 坪
總現值:
16.2 萬
拍後增值:
-5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北埔鄉 溝背段 434-6地號,面積 105.7 m2,持分 1/1,3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竹縣 北埔鄉 溝背段 467-1地號,面積 131.2 m2,持分 1/1,4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本院於115年1月1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434-6地號土地位 於駁坎周圍,部分為雜草地、部分為菜園,附近有新竹縣北埔鄉水?子29號建 物,467-1地號土地為空地,部分區域有放置石墩。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 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7.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8.
應買資格:本件467-1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 農牧用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但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 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 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 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北埔鄉 溝背段 434-6地號
105.7 m2 × (1/1) × 540 元 - 30 萬元
= -24.3萬元
2.
新竹縣 北埔鄉 溝背段 467-1地號
131.2 m2 × (1/1) × 800 元 - 46 萬元
= -3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0
1拍 部分點交
76 坪 / 85 萬
2026/5/20
1拍 不點交
167.9 坪 / 141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106.5 坪 / 110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19.1 坪 / 57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874.5 坪 / 8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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