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976地號位於山上,依照航照圖顯示,現為雜木林,且無臨路。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即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另並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 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