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亥66967三

屏東縣三地門鄉阿烏段113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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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5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1
保證金:
8.7
總坪數:
361.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61.5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三地門鄉 阿烏段 1137地號,面積 2,390 m2,持分 1/2,43.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5/19,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6/16,總底價 67.2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7/14,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6/7/21~2026/10/20,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 後不點交。該筆土地位於村落外圍之山坡地,部分土地面積為雜木林,部分土 地上有第三人顏秀英所有之鐵皮屋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
2.
上開第三人顏秀英所有之鐵皮屋未保存登記建物及雜木林不在本次拍賣範 圍,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 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
4.
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 則應買無效。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是耕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 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三地門鄉 阿烏段 1137地號
2,390 m2 × (1/2) × 310 元 - 43.1 萬元
= -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不點交
2,143.7 坪 / 5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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