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至現場查封時,1066─1地號上雜草林木叢生,土地上有三座具有屋頂、無牆壁之鐵架工寮,占有權源不明,該等地上物亦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有無占用鄰地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該占用之土地或建物亦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8.
本件1066─1地號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