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3壬26841甲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段41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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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60.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60.5 坪
總現值:
11.4 萬
拍後增值:
-2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南山段 417地號,面積 200 m2,持分 1/1,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7,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 得標。
2.
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3.
本件甲標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7日查封時,由債權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經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農地,現種植高麗葉,惟何人所種及其占有 使用權源不明。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 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5.
甲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甲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6.
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7.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南山段 417地號
200 m2 × (1/1) × 570 元 - 32 萬元
= -2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8
2拍 不點交
877.3 坪 / 12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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