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平5354四

澎湖縣望安鄉望安一段449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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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8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1萬
保證金:
2.6萬
總坪數:
44.6坪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4.6 坪
總現值:
14.8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風景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449地號,面積 885.4 m2,持分 1/6,13.1 萬
(風景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5/26,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6/6/16,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6/7/14,總底價 14.6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6/7/15~2026/10/14,總底價 14.6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6/8/7,停拍
法院筆錄 (1)
1.
6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 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 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4.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 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3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 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本件拍賣之標別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449地號
885.4 m2 × (1/6) × 1,000 元 - 13.1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53.5 坪 / 36 萬
2026/10/6
1拍 點交
275.3 坪 / 160 萬
2026/10/6
1拍 不點交
71.4 坪 / 50 萬
2026/10/6
1拍 點交
284.7 坪 / 200 萬
2026/10/6
1拍 點交
486 坪 / 380 萬
2026/10/6
1拍 不點交
9.8 坪 / 30 萬
2026/10/6
2拍 不點交
43 坪 / 58 萬
2026/10/6
2拍 點交
123.4 坪 / 56 萬
2026/10/6
2拍 部分點交
111.9 坪 / 80 萬
2026/10/6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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