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平5354一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段11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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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6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
保證金:
6
總坪數:
77.7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77.7 坪
總現值:
25.7 萬
拍後增值:
-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風景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15地號,面積 1,542 m2,持分 1/6,30 萬
(風景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3)
2.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惟標別
3.
6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4.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 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3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 之2 第1 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5.本件拍賣之標別
4.
5中之486地號、6土地 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 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6.優先 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7.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 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15地號
1,542 m2 × (1/6) × 1,000 元 - 30 萬元
= -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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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6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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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6
1拍 不點交
6.4 坪 / 4 萬
2026/5/26
1拍 點交
44.6 坪 / 18 萬
2026/5/26
1拍 不點交
26 坪 / 11 萬
2026/5/26
1拍 點交
19.6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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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8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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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6 坪 / 24.3 萬
2026/5/12
3拍 點交
148.5 坪 / 16.2 萬
2026/5/12
3拍 點交
104.1 坪 / 1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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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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