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美園47號、4 7-1號、48號房屋占用,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不在拍賣範 圍,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 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 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