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雨70一

臺中市霧峰區南勢東段25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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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19.6
保證金:
144
總坪數:
225.2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225.2 坪
總現值:
416.8 萬
拍後增值:
-30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洪玉珊
洪玉珊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58地號,面積 620.8 m2,持分 35/290,6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63地號,面積 410.6 m2,持分 35/290,4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65地號,面積 4,357.2 m2,持分 35/290,534.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77地號,面積 755.5 m2,持分 35/290,77.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5.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99地號,面積 23.4 m2,持分 35/290,2.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7,總底價 899.3萬,保證金 269.8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2.
依地政人員指界,
3.
263地號土地為水稻田;
4.
265地號土地大部分為水稻田,部分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建物(門牌:光明路305號),據共有人湯○煌稱水稻為共有人所種植,茲因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作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265地號土地依不動產謄本記載:已提供興建農舍,依建築法第11條規定為供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其所應留設之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請應買人注意。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農舍所有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就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其所應留設之法定空地有優備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4條、內政部93年11月2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5211號函解釋意旨參照)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
土地增值 (5)
1.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58地號
620.8 m2 × (35/290) × 5,600 元 - 63.6 萬元
= -21.6萬元
2.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63地號
410.6 m2 × (35/290) × 5,600 元 - 42 萬元
= -14.3萬元
3.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65地號
4,357.2 m2 × (35/290) × 5,600 元 - 534.6 萬元
= -240.1萬元
4.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77地號
755.5 m2 × (35/290) × 5,600 元 - 77.3 萬元
= -26.2萬元
5.
臺中市 霧峰區 南勢東段 299地號
23.4 m2 × (35/290) × 5,600 元 - 2.1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8
特拍 不點交
35.3 坪 / 33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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