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786地號土地種植檳榔樹,未臨路;債權 人代理人稱土地由債務人占有管理,地上作物一併執行等語。本件拍定後按現 況點交。
3.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不規則形,地勢斜坡,現況種植檳榔樹。
4.
拍賣土地上農作物(檳榔樹)之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 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 增減價金。
5.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 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應於標單內檢附主 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6.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7.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8.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執行法院亦不得點交,請應買人於應買 前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