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甲27518

雲林縣大埤鄉三民路1之6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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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3,055.7
保證金:
611.2
總坪數:
693.9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893 坪
公告建坪:
693.9 坪
總現值:
324.7 萬
拍後增值:
-21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541.8 坪
附建坪:
152.1 坪
其他內容:
1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1569地號,面積 2,952 m2,持分 1/1,535.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雲林縣大埤鄉三民路1之60號,建號 339,持分 1/1,1,747.8 萬
一層:1246.36合計:1246.36 停棲場:268.57、擋土牆及圍牆:49.31、水塔:11.45、飼料桶:3.13。 (鴨舍、堆肥舍、倉儲設施、管理室、磚木造、鋼骨造、1層)
2.
雲林縣大埤鄉三民路1之60號,建號 358,持分 1/1,772.1 萬
一層:544.55合計:544.55 雨遮,鐵皮造,170.35 (磚磚木造、鋼骨造、鴨舍、1層)
法院筆錄 (6)
2.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與鄰棟同段338建號及其坐落基地同段1570地號實質上出租與同一第 三人鄭○安承租經營畜牧場使用,租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26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新臺幣1 20,000元,一年一付,114年租金已繳納完畢。前開第三人稱水電兩戶共用、屋頂設置太陽能 板,兩戶太陽能板共用一個繼電器,承租人均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另鄭○安稱建物內養 鴨之鐵架為其出資裝設,巨型飼料桶亦為其所有,並提出與出租人之協議書為證明文件,拍定 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不點交。
3.
本標別拍賣之339建號建物,其中增建部分為358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坐落 於同段1569地號土地上,另本次拍賣範圍未包含面北側獨棟2層樓鐵皮包圍之建物(緊臨鐵捲 門),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 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經查有申請105埤鄉營使字第5號建築使用執照之紀錄,處分上是否受 相關法規限制,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8.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 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 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耕地現耕所有 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 不成時,以抽籤定之。又得標人為優先承買人之一,其他同順位之優先承買人即無優先承買 權。
10.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 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 用。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舊庄段 1569地號
2,952 m2 × (1/1) × 1,100 元 - 535.8 萬元
= -21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3拍 部分點交
379 坪 / 124.2 萬
2026/7/9
1拍 不點交
854.6 坪 / 3,426.8 萬
2026/6/25
特拍 不點交
54.8 坪 / 7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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