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恭819乙

苗栗縣通霄鎮雲天段1325-1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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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8
保證金:
4.2
總坪數:
33.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3.7 坪
總現值:
16.7 萬
拍後增值:
-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雲天段 1325-1地號,面積 2,712.1 m2,持分 479750/11677260,20.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9,總底價 32.4萬,保證金 6.5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6/8/26,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5年2月11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1325-1地號土地上有公墓、雜草叢生。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 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物,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3.
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4.
如1325-1地號土地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 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 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5.
係拍 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
6.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7.
租地建屋 之建物所有權人。
8.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 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 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 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 定。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雲天段 1325-1地號
2,712.1 m2 × (479750/11677260) × 1,500 元 - 20.8 萬元
= -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3拍 不點交
113.4 坪 / 69.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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