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正108861

台南市北門區錦湖里渡子頭36號之11

1拍 不點交 待拍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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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57
保證金:
11.4
總坪數:
12.7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公告建坪:
12.7 坪
總現值:
4.7 萬
拍後增值:
-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2.1 坪
附建坪:
0.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渡子頭段 320-7地號,面積 112 m2,持分 1/5,7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南市北門區錦湖里渡子頭36號之11,建號 18,持分 1/5,40 萬
一層:37.43二層:49.73騎樓:12.3合計:99.46 陽台5.82 (2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2.
台南市北門區渡子頭36號之11,建號 18-1,持分 1/5,10 萬
一層:42.03二層:3.28三層:54.74合計:100.05 陽台4.1 (3層樓房)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據債務人母親即共有人在場,會同地政人員就18建號之增建部分暫編為18-1建號。據 估價書記載,本件拍賣建物各層牆壁因地震有裂痕,三層增建天花板輕鋼架因颱風幾乎全毀, 居住人表示下雨會滲水。上開使用情形,應買人請務必再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
7.
編號2建物係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 除之危險。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渡子頭段 320-7地號
112 m2 × (1/5) × 2,100 元 - 7 萬元
= -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2拍 不點交
61.1 坪 / 9.2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18.7 坪 / 13.5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4.6 坪 / 4.5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16.7 坪 / 19.1 萬
2026/7/28
2拍 不點交
1,112.9 坪 / 160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44.4 坪 / 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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