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66186

臺南市南化區菁埔寮段811-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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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5
保證金:
23
總坪數:
728.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728.2 坪
總現值:
60.2 萬
拍後增值:
-5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化區 菁埔寮段 811-3地號,面積 6,018 m2,持分 2/5,11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現為雜竹、雜樹,無道路可達。本件拍賣 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7.
本件土地為林業用地,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外國人不得應買。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化區 菁埔寮段 811-3地號
6,018 m2 × (2/5) × 250 元 - 115 萬元
= -5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部分點交
86.5 坪 / 190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1,223.2 坪 / 310 萬
2026/6/23
1拍 點交
914.5 坪 / 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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