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雨110三

臺中市潭子區興龍段18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3.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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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 ~ 2027/01/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3萬
保證金:
9.9萬
總坪數:
172.8坪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72.8 坪
總現值:
45.7 萬
拍後增值:
1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興龍段 182地號,面積 642.7 m2,持分 192/216,33.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9,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5.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6/8/26,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1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上開不動產1宗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本件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參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4.
本件拍賣土地為山區之一塊雜林,據鑑價報告所載未臨路,通行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182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興龍段 182地號
642.7 m2 × (192/216) × 800 元 - 33.3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3 ~ 2027/1/22
應買 不點交
1,078.1 坪 / 690.6 萬
2026/10/20
3拍 不點交
11.3 坪 / 1.3 萬
2026/11/5
3拍 點交
56.4 坪 / 78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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