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國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標的入口有設置鐵門,無法再進入,依空照圖及本院113年司執字第22769號事件查封現況指界, 本件363-809地號土地疑似有建物占用,其餘面積上有水泥水池、水泥路、果 樹、雜草、雜木。363-
2.
363-808地號土地現為水泥路、果樹、雜草、雜 木,其中363-808地號上有設置鐵門。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水池、農作物、鐵門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 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7.
本件土地如有建物坐落,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 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