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5南金職巳206

臺南市歸仁區昭德段44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 4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2.2
坪單價:
5.7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14.9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地號,面積 127.7 m2,持分 1/32,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6地號,面積 49.6 m2,持分 1/32,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8地號,面積 175.1 m2,持分 1/96,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1,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9萬/坪,流標
2拍,2026/7/22,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編號1土地為雜草、雜樹,編號2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上有建物(門牌號碼:大潭二街20號)占用,惟實際是否占用須測量始能確定,編號3建物為空地、雜草、雜樹。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為空地及雜木,編號2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上有建物,編號3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為空地。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又上開建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共有人若就其所共有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或承受或特別應買)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3.
編號2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到院審查)。又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主張優先承買以外之標的均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據土地謄本上記載「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地號
127.7 m2 × (1/32) × 20,200 元 - 6.4 萬元
= 1.7萬元
2.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6地號
49.6 m2 × (1/32) × 20,200 元 - 3.2 萬元
= -0.1萬元
3.
臺南市 歸仁區 昭德段 442-8地號
175.1 m2 × (1/96) × 20,200 元 - 3.2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9
特拍 不點交
19.5 坪 / 79.1 萬
2026/7/29
特拍 不點交
9.6 坪 / 44.3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170.7 坪 / 220 萬
2026/8/4
特拍 不點交
22.3 坪 / 111.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歸仁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