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82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316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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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9.6
保證金:
46
總坪數:
65.2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65.2 坪
總現值:
105.6 萬
拍後增值:
-1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67-7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1/2,5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67-11地號,面積 162 m2,持分 1/1,172.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8,總底價 229.6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土地3167─7地號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賣土地3167─11地號權利範圍為全部。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167─
2.
3167─11地號為道路。本件執行時,據地政人員稱,3167─7地號土地現為巷道,3167─11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其上有鐵皮屋,部分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3167─7地號為道路供公眾通行。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貳拾玖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3167─7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8.
本件拍賣標的尚欠登記費、書狀費等,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67-7地號
107 m2 × (1/2) × 4,900 元 - 57 萬元
= -30.8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67-11地號
162 m2 × (1/1) × 4,900 元 - 172.6 萬元
= -9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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