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67

雲林縣西螺鎮三塊厝段鹿場小段2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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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4 ~ 2026/10/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2
保證金:
2.7
總坪數:
8.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8.2 坪
總現值:
8.1 萬
拍後增值:
-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三塊厝段鹿場小段 241地號,面積 8,749 m2,持分 1/324,1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15,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坐落。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參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之。
8.
無他項權利。
9.
依雲林縣西螺鎮公所函,拍賣之土地經查已為
10.
西營使字第015號建築執照之建築基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三塊厝段鹿場小段 241地號
8,749 m2 × (1/324) × 3,000 元 - 13.2 萬元
= -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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