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3地號土地上座落門牌號碼山腳路五段296號 至256號建物(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證,風險自行負擔)。拍賣之不動產所有權為共有狀態,並有不在拍賣範 圍內之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 應買人與建物所有人間之法律關係應自行處理,拍定後不點交。
4.
據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函載,本件42地號土地上有農舍(太平段25建號),依農地及其 地上農舍於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前即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該土地持份單獨申辦所有權移 轉登記,無須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之限制。相關使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 機關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