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泰武鄉武潭段1338號土地,有臨路,該筆土地上建有合併拍賣之暫編140 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建物門牌:屏東縣泰武鄉武潭村潭北巷136號),上開建物依據卷附執行 筆錄記載,現為債務人與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拍賣之暫編140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 意。
7.
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則應買無效。
8.
本件拍賣之土地是耕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及農業發展條例 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 六、本件拍賣之暫編140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係農舍,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6年2月13日農水保 字第0961848111號函,投標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否則投標無效。
9.
本件拍賣之暫編140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 意。
10.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11.
本件拍賣之暫編140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有佔用第三人張美蘭所有之鄰地(740地號)面積: 6.87平方公尺,拍定後拍定人就暫編140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能否繼續使用上開第三人張美蘭所 有之鄰地(740地號),若將來有爭執,則以民事實體判決認定為準,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12.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3.
本件若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 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