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土地現況部分有建物占用,部分為雜木林叢生,拍定後不點交。
6.
本標別係拍賣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7.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 發展條例、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 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如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等優先承買 權相關規定,得主張優先承買。
8.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 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