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屏東縣獅子鄉草埔段629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草埔七巷27之1號前方之空 地,因有地上權之設定,拍定後不點交;同段692地號土地無路可通達,依地政 航照圖顯示為樹林,又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地上權設定目的「育林、照明實 驗、太陽能光電」,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屏東縣獅子鄉草埔段629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同段692地號土地係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6.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 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土地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且不點交,地上權人陳?彰 有優先承買權;據地上權人提出土地租賃契約書,土地承租目的「育林、 照明實驗、太陽能光電」,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