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荒27436

屏東縣車城鄉保力路58之13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9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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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96萬
保證金:
179.2萬
總坪數:
46.5坪
坪單價:
19.3萬/坪
持分地坪:
44.8 坪
公告建坪:
46.5 坪
總現值:
71 萬
拍後增值:
-4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45.8 坪
附建坪:
0.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車城鄉 保安段 27地號,面積 120.3 m2,持分 1/1,44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車城鄉 保安段 36地號,面積 386.5 m2,持分 1/14,10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車城鄉保力路58之13號,建號 2,持分 1/1,352 萬
1層:61.662層:60.213層:29.60合計:151.47 陽台2.23 (3層鋼筋混凝土構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6/9/15,總底價 1,120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2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27地號土地,其上有同為拍賣標的之2建號建物座落其上,且據債權人陳報, 上開土地及建物經現場叫門無人應答,建物窗戶裝有窗簾致無法探視其內,另繞道至建物 後方仍無法觀察使用情形,又建物外有停放久未使用之機車,信箱內之信件亦無人收取, 也未見鄰居或聯絡資訊可供探詢等語,是應無人使用居住,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 後按現況點交,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依法主張權利,並經調查確認係權利人於查封前合法 占有,仍不點交(司法院94年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強制執行專題第19則、臺灣高等法院 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4號結論意旨參照),請投標(承受、應買、 承買(購))人注意。
2.
拍賣標的36地號土地為拍賣標的27地號土地及2建號建物所屬社區之對外通行巷道,因係拍 賣應有部分,且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之使用分區,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 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投標(承受、應買、承買 (購)),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承受、應買、承買 (購))。
4.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非自然 死亡事故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 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 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 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六、本件係拍賣標的36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購)權。惟若共有 人為數人且其中一人到場投標且得標,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購)權。惟優先承買(購) 權人行使優先承買(購)權時,應依同一條件即就全部拍賣標的一同合併承買(購),不得僅 就共有之拍賣標的行使之。
5.
本件於開標前,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縱已拍定、承受、應買、 承買(購),本院亦得撤銷,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拍定人、承受人、應買人、承買 (購)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請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車城鄉 保安段 27地號
120.3 m2 × (1/1) × 4,800 元 - 440 萬元
= -382.2萬元
2.
屏東縣 車城鄉 保安段 36地號
386.5 m2 × (1/14) × 4,800 元 - 104 萬元
= -9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點交
586.2 坪 / 468 萬
2026/11/4
1拍 點交
1,093.5 坪 / 518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544.8 坪 / 160 萬
2026/10/28
3拍 不點交
9.3 坪 / 3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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