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債務人陳報本案土地現為袋地,遭第三人房屋包圍,部分土地遭占用,佔用權源不明,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3.
另據本案鑑價報告,本案土地未臨路,為畸零土地,周圍被已建築之房屋包圍,現況無道路可聯外。
8.
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住宅區。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繳清事宜。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本件清算案件拍定後,除土地增值稅外,拍賣標的物稅款由買受人負擔(含移轉登記完成之日前之地價稅等),本公司於拍定後函查地價稅,並命拍定人繳納完畢後,本公司再行核發拍定證明書予拍定人,請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拍賣程序非強制執行程序,拍定後不點交,僅核發拍定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