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合35088

臺南市安南區砂崙段840地號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28.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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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8.1萬
保證金:
45.7萬
總坪數:
65坪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221.3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市場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砂崙段 840地號,面積 199.7 m2,持分 1/1,214.8 萬
(市場用地 )
2.
臺南市 安南區 砂崙段 840-1地號,面積 15.1 m2,持分 1/1,13.3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0/6,總底價 268.3萬,保證金 53.7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民國115年5月4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40地號現為雜草空 地,部分道路,840-1地號現為道路;另據鑑定報告書記載,勘估標的地形為不 規則形,地勢平坦,標的地面為耕作土壤層,通行道路部分為舖設柏油,臨約1 5米道路。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上揭所載無誤,拍定後除供通行等公用部 分不點交外,非公用土地部分按現況點交。
2.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依民法第824條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 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 買者,以抽籤定之。又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砂崙段 840地號
199.7 m2 × (1/1) × 10,300 元 - 214.8 萬元
= -9.1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砂崙段 840-1地號
15.1 m2 × (1/1) × 10,300 元 - 13.3 萬元
= 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287.7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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