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恭46322

高雄市美濃成功段125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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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1
保證金:
34.2
總坪數:
67.2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67.2 坪
總現值:
37.8 萬
拍後增值:
-13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 成功段 1252地號,面積 666.5 m2,持分 1/3,171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7月20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為門牌號碼 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新村2號建物,為二層樓平房,及其旁之一層平房,以及屋前 空地、圍牆,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其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六、非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 者,其他共有人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但共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 標者,即與非共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8.
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 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 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9.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 成功段 1252地號
666.5 m2 × (1/3) × 1,700 元 - 171 萬元
= -13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3拍 不點交
270.4 坪 / 112.7 萬
2026/9/15
3拍 不點交
107.6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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